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6 15:34

在阆中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上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2212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围绕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建设南充经济副中心,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在公共资金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工程领域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审计和调查单位51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9.53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8个,挽回和避免损失1.48亿元,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条,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36条,推动建章立制16项。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充及阆中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收入征管,压缩一般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兜实“三保”底线,基本保障了收支预算执行,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市级预算管理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对财政收支预算和政策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执行效果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9073.45万元。截至2021年底,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9073.45万元。其中:2020年及以前年度737.46万元,2021年度8335.99万元。

2.少安排预备费1514.37万元。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的比例,2021年财政预算应安排预备费4514.37万元,实际预算预备费3000万元,少预算预备费1514.37万元。

3.预算资金拨付不规范,拨款进度不均衡。截至202112月底,财政拨款单位334个,上年结转资金与2021年当年预算资金总额的平均拨款进度为62%,各单位的拨款进度均衡性不同,差异较大。

4.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5609.98万元。截至202112月底,非税收入5609.98万元应缴未缴国库,其中非税收入银行账户(归集户)余额5598.15万元、代管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83万元。

5.专项债券资金21324.50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一是截至2021年底,市财政仍有184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超过1年未及时拨付。二是截至2021年底,3个单位由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原因,尚有2924.5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超过1年未使用。

二、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在对市交通运输局、市中医医院、阆中师范学校等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

一是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超预算支出502.52万元,无预算支出572.50万元;二是3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工作经费、赞助费等103.06万元。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一是2个单位违规在培训费及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8.67万元;二是1个单位超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22万元;三是2个单位未足额代扣职工社保个人部分137.15万元。

(三)财政改革事项执行不好

一是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入706.11万元未缴存财政专户;二是5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审批程序,采购社会服务、办公用品等共计1564.88万元;三是2个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严、租车管理不规范,涉及40.82万元。

(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5个单位报账原始凭证不合规313.26万元、报账程序不规范57.14万元;二是1个单位出借公款159.63万元未及时催收;三是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转账结算制度,违规将费用支付给单位职工或经办人223.48万元;四2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5412.92万元。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20223月至4月,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绩效。截至20224月底,中省衔接资金安排的项目中,有8个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补助资金865万元。

二是已经综合验收的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绩效评价。审计抽查5个项目财政报账资料发现,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均达到100%,已由业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综合验收,但均未进行绩效目标评价。

三是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个别乡镇对项目资料归集、整理、存档备案不到位,资料存放分散,项目资料未严格实行专人管理,部分项目资料还存放于施工方手中。

(二)土地出让金审计情况

20217月至10月,对2018年至202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出让金未及时足额征收到位。截至20218月,有17家企业(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53375.49万元,其中招拍挂土地7宗欠缴28587.78万元,划拨土地11宗欠缴24787.71万元。

2.财政欠拨专项资金10848.71万元。2018年至2020年,市财政下达1个单位拆迁补偿、土地整理等专项资金83585.30万元,实际拨付72736.59万元,欠拨10848.71万元。

3.在土地出让支出中列支无关费用7493.83万元。3个单位在土地出让支出中列支差旅费,拨付帮扶款、工作经费等与土地出让无关的费用7493.83万元。   

4.收取回迁款及过渡费756.61万元未缴存财政专户。2018年至2020年,1个单位收取回迁补差款664.72万元、过渡费91.89万元,合计756.61万元,未缴存财政专户。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情况

20219月至11月,对2018年至20217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归集不到位。一是2018年至20217月底,2个房地产项目代收维修资金286.81万元未缴存专户;二是截至20216月底,8个小区754户维修资金支出超过70%,应补充68.86万元,未按相关规定补充归集。

2.资金使用不合规。一是2017年至2019年,2个小区扩大范围使用维修资金26.91万元;二是2018年至2021年,1个小区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未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选方式,自行确定施工企业,涉及金额48.73万元;三是1个单位在拨付维修资金时把关不严,应扣未扣质量保证金7.88万元。

(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202111月至20224月,对2018年至2020年粮食购销领域收购、销售、存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粮食购销管理不规范。一是未经批准擅自置换稻谷增加成本费用。20216月至8月,原阆中国家粮食储备库未经批准置换5个仓库部分不合格稻谷788.22吨,增加成本费用3.39万元。二是未按规定在交易市场或平台挂牌售粮。20181月至20218月,原阆中国家粮食储备库、原省粮食储备库分别通过线下销售粮食16377.99吨和8790吨,未按规定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

2.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一是大额现金支出。原阆中国家粮食储备库3年共退还职工借款本息1155.47万元,其中大额现金支出458.2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缴纳税金。2018年至2020年,原省粮食储备库隐瞒房屋租赁收入195.91万元,导致少交税金及附加32.84万元;原阆中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原省粮食储备库支付个人借款利息414万元,未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一是1个粮油建设项目已于20207月竣工验收,但截至审计期间,该项目仍未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二是2个粮油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未批先变,擅自增加工程价款223.05万元。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20222月至7月,对市属国有企业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结构不优,人员管理不善。一是个别一级企业功能定位不清,职责不明,未能有效发挥作用;二是个别企业结构设置不科学,总公司和下属子公司业务重叠交叉;三是部分企业配置不优化,投资公司未实质性开展经营活动;四是部分企业岗位设置过分细化,人员冗余。

(二)决策程序执行不严。一是个别企业违规为他人3750万元借(贷)款提供担保,造成公司损失风险;二是个别企业未经董事会集体决议,未报市政府审批,签订补充协议降低原合同约定资产转让价款;三是部分企业重大融资、担保决策,未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一是个别企业未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盲目对外投资,造成资金损失风险。二是未加强成本支出控制,个别企业在已按约定支付佣金情况下,额外支付奖励和补助,增大企业成本;4家企业3年支付部门、单位工作经费、赞助费等191.30万元。

(四)建设项目管理无序。经抽查,发现项目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招标过程中,2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1个项目招标流于形式;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1个项目未按程序报批擅自增加投资4688.60万元,1个项目新增变更工程1425.53万元未批先建;三是在资金拨付中,1个项目支付工程款150.67万元依据不充分。

五、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持续推进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实施重大投资审计项目5个,涉及投资金额92531.95万元。其中结算审计项目3个,送审金额48542.98万元,核减投资11804.28万元;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个,一是对市住建局近5年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专项调查,抽查6个项目,涉及投资金额29041.69万元;二是对业主委托中介审核的30个项目审核结果质量进行专项调查,发现问题金额789.29万元。发出审计建议书15份,提出审计建议39条,促进建章立制13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项目内控制度不健全

部分业主单位未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未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未落实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如:三桥办实施的拆迁还房工程,未制定项目内控制度,项目变更无审核流程,变更基本都由现场代表一人签字;抽查6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内控管理制度均不健全,部分变更计量签证单未加盖印章,仅一人签字。

(二)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到位

部分项目投资额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但在实施中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如:1个新增项目未报经市发改部门审批,也未经招标或比选,直接由原项目中标人承建并签订施工合同;1个项目招标暂估价580万元,达到公开招标或采购标准,未公开招标采购,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苗木单价,且询价依据不充分。

(三)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

1.变更签证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随意签证变更,且变更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如:1个项目变更增加约1300万元,未按程序报批;1个项目擅自变更取消地下室和变更桩基,变更依据不充分且未经审批;1个项目设施设备材料签证价格前后两次不一致,涉及差异金额110余万元。

2.结算审核把关不力。业主单位未履行结算管理主体责任,在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结算进行审核时,未充分参与审核过程,未严格把关审核结果,存在一委了之。如:2个项目经审计抽查核实,在原中介审核基础上核减造价413万元;1个项目中介结算审核价287万元,审计抽查后发现问题金额119万元。

3.项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实。如:1个项目未经设计单位验收签字,直接交付使用;1个项目验收资料显示苗木相关参数与设计图一致,但实际栽植绿化苗木规格、型号、冠幅等参数与设计图不符。同时,验收清单数量与现场实际存在差异。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财经制度规定,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突出加强收入征管,坚决防止跑冒滴漏;抓好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盘活各类存量资金。紧绷过紧日子的思想之弦,进一步细化量化预算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提升支出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进一步管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统筹发挥好专项资金对推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的助力保障作用,严格专项资金监管,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严格按项目进度和上级要求拨付资金,减少资金闲置,不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项目主管、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项目实施单位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推动项目尽快实施,规范项目全过程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全面摸清国资国企家底、精准研判各产业发展前景,科学编制国企发展规划;理顺国企架构,推动形成主业突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县域国企格局和产业生态;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国企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投融资管理等制度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把制度刚性转化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加强国企目标绩效管理,推动绩效与薪资挂钩联动,坚决防止大锅饭。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充分发挥项目绩效。

科学谋划政府投资项目,做实项目前期论证,减少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支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项目在投资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工程变更、竣工结算等各环节严格依法依规推进;督促业主单位及项目主管、监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严控投资规模,提升投资绩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加快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新篇章,我们将严格按照宪法及审计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锚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阆中目标,持续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和宏观经济工具箱效用,为推动阆中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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