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阆中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09:3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统筹谋划,提升高位引领质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要求,促进被审计单位抓实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整改问题,并将重点疑难问题纳入政府督查督办清单,将各单位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多方联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一方面,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任务清单,细化整改举措,全力抓实问题整改。二方面,市审计局按照“全面检查、重点跟踪、严格审核、务求实效”原则,对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实行清单台账管理,对已整改到位事项履行销号程序,对未完成整改问题持续跟进检查。三方面,相关单位协同发力、共同监督。市人大财经委持续关注审计整改工作,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督促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市审计局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并切实抓好审计移送案件落实情况追踪工作;巡察机构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

(三)绩效导向,落实追责问效机制

一方面,逗硬考核评价。将各部门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考核中,已对26个不配合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单位作扣分处理。二方面,强化约谈通报。审计部门采取联系督促、函询督办、整改约谈、跟踪问责等方式,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实行“两书一函”(审计决定书、约谈通知书及提醒敦促函)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知责履责。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7个,还有9个问题正在整改,2个问题因财力不足原因未整改。整改问题金额3.79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项,处理处分责任人7名。总体来看,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正按计划推进。

(一)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审计期间将相关资金分配下达到位。

2.关于少安排预备费的问题。根据市财政局整改回复意见,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预备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预算资金拨付不规范,拨款进度不均衡的问题。市财政局将积极组织收入,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执行预算,尽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4.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审计要求将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收缴的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5.关于政府性债务金额较大,财政还本付息风险较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将通过出售闲置国有资产、转让国有股权等措施尽力化解债务存量,降低债务风险。今后将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防止过度”的原则批复政府投资项目,严控新增债务。

6.关于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审计后市财政局已拨付资金4624.5万元,并将持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支尽支”,同时对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情况加强监管。

(二)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的问题

一是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基本支出的问题。七里街道正积极向上级争取环保、“双创”等专项补助资金,归垫挪用的拆迁补偿资金。

二是未严格执行预算,超预算和无预算列支费用的问题。市中医院等单位健全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财务管控,杜绝超预算支出。

三是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工作经费、赞助费的问题。水观镇等3个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用途使用资金,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违规收取实习费、早晚自习费的问题。中医院和师范学校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收费行为。

二是违规在培训费及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中医院和水观镇认真学习了相关规定,今后将规范财务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超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的问题。水观镇建立健全了临时救助审批审核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政策,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未足额代扣职工社保个人部分的问题。中医院和交运局已通过现金缴纳、扣收的方式足额收缴了职工社保个人部分,今后将严格按政策执行。

3.关于财政改革事项执行不好的问题

中医院、师范学校等5个单位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等相关政策,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报账原始凭证不合规、报账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中医院、师范学校等5个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报账手续,今后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出借公款未及时催收的问题。中医院已收回市医保局借款资金30万元,正在积极催收剩余借款,今后将严把审批流程,杜绝违规出借公款。

三是未严格执行转账结算制度,违规将费用支付给单位职工或经办人的问题。中医院和水观镇完善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账结算,杜绝经办人或他人随意代领代签。

四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师范学校和水观镇已组织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催收。

(三)关于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对2个未实施的项目,市财政局已收回补设并通过验收。4个应完工未完工项目中1个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补助资金并重新安排使用。2个未及时开工的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3个项目完工率达85%。

二是已经综合验收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绩效评价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是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规范项目资料管理。项目实施乡镇及项目主管部门已对项目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并落实了项目台账专人登记、项目资料专人管理的要求。

2.关于土地出让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土地出让金未及时足额征收到位的问题。自规局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对6宗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受让单位进行了发函催收,已催收欠款10992.74万元,剩余部分正通过司法诉讼进行催收。其余11宗划拨土地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已积极与市财政局衔接,将在相关单位经费中划转缴纳。

二是财政欠拨专项资金10848.71万元的问题。因财力紧张,市财政局暂无力整改。

三是在土地出让支出中列支无关费用7493.8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资金使用范围列支支出。

四是收取的回迁款及过渡费756.61万元未缴存财政专户的问题。自规局已将资金用于拆迁安置补偿,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将拆迁户回迁款及过渡费缴存财政专户,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资金归集不到位的问题。房地产服务中心已向维修资金支出超过70%的8个小区发函,要求业委会组织续交维修资金。同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将代收维修资金缴存专户,目前已陆续归集16.69万元。

二是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房地产服务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审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粮食购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经批准擅自置换稻谷增加成本费用的问题。市发改局已督促市粮食储备公司核实相关费用,已责成相关责任人赔偿3.39万元,并责令企业加强管理,今后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二是未按规定在交易市场或平台挂牌售粮的问题。市发改局印发了《阆中市市级储备粮食管理暂行办法》和《阆中市市级储备粮食管理轮换暂行办法》,明确了粮食轮换的交易原则,并要求市粮食储备公司除直接收购本地农户粮油外,均应采取网上交易的方式。

(2)关于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市粮食储备公司已通过资产融资贷款的方式,归垫了挪用的专项资金。

二是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市粮食储备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未按规定缴纳税金的问题。市税务局已向市粮食储备公司追缴了少缴的各项税款32.84万元,并加收滞纳金9.31万元。

(3)关于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市发改局已督促市粮食储备公司完善相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在以后项目建设过程中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国资国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司结构不优,人员管理不善的问题

和美公司正按程序注销长期未开展活动的公司。城投、文旅和村镇供排水公司已对内部管理体系进行了梳理,优化了部分人力资源,整合了部分职能。

2.关于决策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擅自改变债权保全方式,造成资金损失的问题。城投公司已取消了商品房预售备案,正积极协商办理抵押登记。

二是个别企业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造成公司损失风险的问题。市燃气公司已通过法律程序将鑫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享有的2800万土地权益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剩余部分正积极协商,将通过从其实施的国有企业建设项目中代扣工程款的方式进行追偿。

三是个别企业未履行审批程序,降低资产转让价款的问题。文旅公司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程序、权限、金额等,并组织学习,要求严格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部分企业重大融资、担保决策,未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问题。2022年以来,市属国有企业重大融资、担保事项,均通过国资中心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未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盲目对外投资,造成重大资金损失风险的问题。市燃气公司已与合作方联系,正积极催收借款。

二是未加强成本支出控制的问题。城投公司等相关企业今后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努力提高经营效益。

4.关于建设项目管理无序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招标流于形式的问题。村镇供排水公司、燃气公司等相关企业今后在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项目未批先变先建的问题。和美公司和村镇供排水公司今后将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履行完善相应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资金拨付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市燃气公司已完善了项目资料,目前已报送市财评中心审核。

四是项目完工后长期不办理竣工结算且超出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问题。名投公司已对2个项目办理了结算并报送审计,还有1个项目正在办理结算。文旅公司已对2个项目办理了竣工结算,目前正报送财务审计。城投公司已发函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目前3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已报送了结算资料,正在办理结算。

5.关于国资国企监管缺失的问题

市国资中心已起草《阆中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做出了规定。该办法正在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关于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市住建局已重新修订完善了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印发出台了《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审计制度》和《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今后将严格加强项目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市发改局已对构溪河大桥引道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责成以后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

3.关于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市中医院已重新核查专项调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已督促四川省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新出具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核减相应造价。市园林绿化中心已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火车站周边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重新进行了现场测量,已将不实部分项目工程价款从结算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还有少部分问题正在整改或难以整改。一是需要长期坚持推进的问题,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不到位、政府性债务金额较大等问题,需要按照既定措施,分年度消化解决;二是因财力不足难以整改的问题,如财政欠拨专项资金等问题,需待财力缓和后逐步解决。市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逐步整改到位。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通过提醒敦促、进行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严肃追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是阆中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问题整改清单已通过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为推动阆中“136”发展思路落地落实,实现“十四五”美好蓝图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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