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10:34

2022年,沙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政府全面依法高效履职、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我办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实事工程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沙溪街道办事处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例会、报告、督办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会前学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办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八五”普法的“龙头”来抓,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深化法治政府理念。制定了《沙溪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会前学法方案》,推行党委会、干部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制度,同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街道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加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022年沙溪街道办事处共开展会前学法16次,专题法治讲堂3次。

(三)规范决策程序,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司法所设立合法性审查专业审查小组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建立街道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重大决策会议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议题发表意见建议,保障街道依法依规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规范性文件等事项作出集体决策2022年,司法所所长参加列席沙溪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会议5次,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件,提出法治意见4条。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坚持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事中和预先监督,防患于未然。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反复执法情况的发生。三是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清查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力度,把人民群众能否满意作为衡量行政执法情况的重要标准。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历、法定职责、执法根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实施“权力阳光运行”。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目录及时填报公开内容,严格审定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全面公开,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宣传栏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另外,还充分运用现有的网络、宣传资料、公开栏、户外电子显示屏以及微博、微信和社区服务等途径,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干部法治意识依然淡薄,在行政事务处理中,往往执着于老观念、老办法,特别是在重大决策上,意见征集面还不够广泛。

(二)法治基础有待夯实,经费保障及专业性人才队伍力量不足,与法治政府硬件配置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行政执法力量和法治队伍力量亟待加强,专业的行政执法培训较少,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坚持统筹领导,做好法治政府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依规督办,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

(二)坚持会前学法,做好学法用法带头表率。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班子会、书记办公会等契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全街道树立信奉法律、厉行法治的理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严格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定期听取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会同班子成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出要求、及时督促,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积极防、主动调、盯紧事、用好法,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精神,秉承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的理念开展调解工作,及时、依法、就地开展矛盾调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实现不上交的目标。

(三)建立政务文件管理、清理长效机制。我办将继续按年度对相关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建立健全已废止、失效文件标注制度。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严格遵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处理及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统一发布等制定程序,及时做好发布后备案及解读工作。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机制。对于我办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将严格要求拟作出该决策的部门开展事前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等因素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提出及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面,突出互动性。推动我办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打造“阳光”万里。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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