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5:47

2024年,阆中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阆中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完善权益保障机制,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推动税收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带头学法,发挥示范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局务会会前学法共1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法治素养。通过学习兴税平台、会议培训等形式,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是拓宽渠道,扩大宣传成效。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依托,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税宣进校园·童心向未来”税法进校园等一系列税法宣传活动。开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强化宪法、税法宣传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依法治税向纵深发展。

)强化党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法治政府、法治税务建设的方方面面,高质量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要把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坚持统筹联动学、分级分类学、结合实际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意识形态上的法治意识。

二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重要法治事项审批报告制度;召开有关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签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请示、报告,组织开展或直接参与法治调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治督察活动。将法治工作同本单位各项工作相融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

(三)强化领导,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工作制度,有效提升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支部为单元,制订学习计划,发放工作手册;规范建立基层党支部,我局共成立  20个党支部,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

二是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全年召开了2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中的若干重要问题,积极推进、有效落实了依法治税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审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及标准,对税收强制执行、罚款数额较大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税务执法合法、公正、规范2024年,我局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件。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切实发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中讨论、集体决策的作用。

(四)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三项制度”工作机制,确保应公示尽公示、应审尽审、应记录尽记录。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问题积极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裁量适用;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加强政策宣传,扩大“首违不罚”知晓面,严格遵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确保“首违不罚”落实到位。推进非强制性执法,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税收执法氛围。2024年,我局共审批并公示行政许可31条,给予行政处罚1230余条,共计28.89余万元,不予处罚643条,其中首违不罚620条。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我局出台《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负责者负责、担当者担当、干事者撑腰。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日常管理以及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一方面,对执法督查中暴露的问题从严从实抓追责,细分问题类别,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台账,严肃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对日常管理中的问题抓早抓小纠过错追责,不包庇不袒护,法制部门联合业务部门对执法行为实行动态监控,使风险控制和执法规范的理念深入人心。

(五)创新举措,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优化税费服务。聚焦业务办理“便利度”,依托“长满意”服务品牌,推进办税场景升级,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网上办税不见面。依托税费服务支持中心,打造“智慧办税服务厅”,大力推广新电局和数电票,落实218项“非接触式”线上办税缴费服务,税费事项网办率达99%;大厅办税不等待。将18类纳税人自主办理但需流转至税源管理的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从根本上实现“就地办理、就地审核、就地办结”,同时优化办事指南,通过减材料、提速度,实现“清税注销、股权变更”业务办理时效缩短50%;服务点位不单一。建强“天府·税邮驿站”,设立1个税邮“旗舰店”、6个税邮“示范店”,40个税邮“便民店”,切实把办税缴费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二是强化税收宣传辅导。聚焦政策享受“精准度”,快准稳好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应享尽享税费红利。分类施策添信心。按行业标签梳理各类优惠政策,依托多部门数据共享,借助征纳互动平台、对外公开电话、网格群等方式,实现政策“打包”精准推送,今年以来共推送46类政策礼包;专题宣传更暖心。以税收宣传月、中小企业服务月、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聚焦政策热点、高频涉税业务,开展税费宣传辅导,提升政策透明度与知晓率,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广泛宣传更放心。按照志愿者服务+低成本运作模式,以纳税人热点诉求为出发点,开展可视答疑直播、纳税人课堂,在线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截至目前,共开展辅导培训2期,覆盖纳税人缴费人1万余户。

(六)发扬“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深度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重点围绕法治阵地建设、团队优化、机制创新等方面持续开展优化工作,推广“枫桥经验”应用,税费争议调解从枫桥分局辐射全局。

一是聚焦市场主体“感受度”,用好“枫桥”税务分局经验,以“听劝”姿态及时解决纳税人主体“述求”。拓宽渠道广问需。通过“办不成事”窗口、“阆·圆”税费服务工作室”“码上提 马上办”等渠道收集纳税人难点、堵点、热点问题,形成台账,完善措施,实现一次收集,多方共享;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构建“扁平化”述求响应机制,打通内外部行业壁垒,推出“社保+医保+税务”业务联办、不动产等综合受理窗口,实现“首席接件员”接述即办,快速化解“疑难杂症”72件强化分析再提升。针对述求内容、事项层级、涉及部门等维度,细化标签管理,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集约化工作机制,形成服务合力,实现解决“一个述求”向化解“一类问题”延伸。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税务+协作。不定期召开税务法院联席工作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和难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税务司法协作落地落实。把深化税务司法协作作为堵塞征管漏洞、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同法院的协作配合,通过强化协作推动税务与司法信息共享、工作互促、发展共进。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来函回函等形式共计向法院传递信息10余次,涉及纳税明细、询价函等内容,并在协助快捷办理司法执行资产过户缴税等方面持续开展密切合作;法院在税务机关及时参与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网络拍卖如何实施等事宜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强化“税务+检察院”协作,严格按照《阆中市关于建立检税联动协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加强与检察院的协调沟通,在联合打击涉税犯罪、涉税数据信息交换、常态化人才双向培养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七)健全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充分发挥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开展全系统、全税种、全流程“一体化”风险防控,避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医了又犯”的问题出现,着力提升全局整体防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利用内控平台进行持续开展疑点扫描推送,发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69个,并做好核实整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督察审计整改质效。梳理2021年以来接受的各项督察审计项目,确保督察审计项目无遗漏。逐个项目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厘清责任部门,保证整改质量,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我局应对2021年以来的7次内部审计共发现问题272个,已完成整改258个,其中无法整改14个,均已建章立制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56人次。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权责清单公开,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梳理本机关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编制公布了权责清单及业务流程图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行知权明责,将权责清单事项落实到每个税务干部岗位操作环节,打造“权、岗、责、人”一体化法治保障体系,助推精准、规范、统一执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扣税费政策落实落地,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细化公开办税服务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及时编制发布办税指南,并充分利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12366热线、LED显示屏和实体办税厅等渠道广泛宣传,更新减免税政策“二维码”、宣传手册、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及服务通知等,让纳税人了解办税服务事项、流程及所携带资料等信息。

(八)突出人才作用,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工作规则,强化制度执行;抓住党委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班子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坚持把民主集中制摆在突出位置,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听取基层意见。

二是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开展执法培训会、政策宣讲活动3次,干部规范执法能力显著提升;通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青年干部学习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等10余次,提升青年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依法解决税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全面依法行政实践。

三是建强法治队伍力量。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学法用法的部署要求,组织年度学法,多措并举做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今年辅导9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完成“双百”目标,为新进公务员扣好税务执法的第一粒扣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全面依法行政和服务重大经济决策中的作用,2024年,我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一名,现有公职律师一名,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推动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治队伍还较薄弱。目前我局现有公职律师一名,且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调解、诉讼、复议的工作,加之外部律师参与内部事务受限,其作用大多在事后解决问题,所以,如何更好地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中的作用,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内控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操作指引已相对完善,但很多都停留在文件层面,制度如何落实落地亟待解决。内控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内控管理部门和主责部门的共同参与,但目前内控工作主要是依托法制部门进行推动和开展,主责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提高。

(三)依法治税的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局在接受各类督察、审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层出不穷,主要成因是部分税务干部对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仍然存在。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一)抓理论,进一步提升法治理念。制定学法计划,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引导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养成依法依规依制解决问题的习惯。

(二)抓基础,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依法治税中的作用,提升执法规范性;强化与人事部门工作配合,切实组织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充分运用好学法考法平台,积极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推动落实新修订的《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税收执法公信力。

(三)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税务系统“三项制度”工作,加大税务行政执法评查和规范力度,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同时,加大非强制性执法力度,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并济,惩罚和教育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遵从度和满意度。

(四)抓服务,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推行“没办成,我来帮”涉税问题兜底服务模式,积极打通涉税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实实在在的作为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夯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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