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阆中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阆中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7日在阆中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阆中市审计局局长 曾海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就我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统筹部署。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整改不力的1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单位必须按照整改意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定期调度机制,对问题整改情况定期跟踪督促,对未达整改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倒逼单位积极按期整改。
(二)落实责任,确保整改销号。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审计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立行立改类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补充依据等方式,确保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区别问题成因,通过制定计划、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式,确保问题整改达到阶段成效并长期持续推动整改。通过问题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工作层层推进的方式,确保问题按期整改销号。
(三)细化举措,确保整改实效。市审计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区分问题成因、性质后果、整改难易程度等情况,严格实施整改分类管理,科学界定审计整改时限。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定期回访等方式,督促跟踪整改情况,并对整改台账进行动态调整管理。对已满整改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督办清单,通过联系督办、发放敦促函、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对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类问题,定期督促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7项90个问题,7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11个问题正在整改。通过整改,收缴(退还)违规资金270万元,挽回资金损失7550万元,促进资金拨付59440万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6项,提醒约谈32人。总体来看,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正按计划推进。
(一)市级预算管理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将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纳入2024年初预算,今后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2.关于未在规定时限内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的问题。市财政局今后将把好时间节点,及时分解下达指标。
3.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24年2月底前,将2023年未入库的非税收入6739.62万元解缴入库。
4.关于违规将资金实拨到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的问题。市财政局今后将加大对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的预警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专项补助资金未发放到位的问题。市应急局已于2024年9月将应急救灾资金12.71万元全部发放到位。市地环站已于2024年8月,发放专职监测经费27.36万元,结余资金91.3万元已缴回市财政。
6.关于未按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的问题。市地环站已于2024年9月,将工程进度款290.7万元拨付到位。
7.关于违规将项目资金实拨至业主单位实有账户的问题。市自规局今后将加强资金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对已完工的避险搬迁户验收不及时,部分已验收的避险搬迁户补助款项未支付的问题。市地环站已于2024年5月对131户避险搬迁户进行了验收;2024年5月,支付了剩余25户避险搬迁户的补助款87.5万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违规接受企业捐赠的问题。木兰镇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捐赠相关规定,今后不再直接接受捐赠。
二是违规收取企业保证金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已退还违规收取的保证金2万元,飞凤镇通过抵减财政应拨付的预算收入方式将应退还的保证金6.91万元上缴财政。
三是应退未退企业保证金的问题。飞凤镇、市运管局等3个单位已退还保证金125万元,还有59.56万元因资金短缺、未联系上当事人等原因尚未退还。
四是拖欠企业工程款的问题。市委党校、市自规局已制定了还款计划,将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支付款项。
2.关于预算支出管控不力的问题
一是未严格执行预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市自规局、市委党校等五个单位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强化内部控制,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使用资金。
二是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的问题。木兰镇已收回超支的1万元费用,今后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超标准、扩大范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的问题。玉台镇、飞凤镇等3个单位组织学习了临时救助相关规定,今后救助工作将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是开支信访费用未厉行节约的问题。飞凤镇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党校今后将从严从简开展公务活动,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超标准或重复、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市自规局、市运管局等6个单位已收回重复多计和违规报销的费用28.09万元。
二是处置、出租国有资产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玉台镇、人民医院等3个单位已按程序上缴或抵减了财政应拨付的预算收入,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的问题。市委党校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缴库方式和期限缴存收入。
四是未经政府采购审批,采购社会服务和办公用品的问题。市自规局、人民医院等4个单位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4.关于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市自规局、人民医院已与往来单位进行了账务核实,已收回资金97.65万元。玉台镇正在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
二是现金管理不规范,超范围使用现金的问题。木兰镇、不动产登记中心等4个单位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市自规局、玉台镇已将相关资产登记入账。
四是未严格执行转账结算制度的问题。市运管局、玉台镇等3个单位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使用资金。
五是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木兰镇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流程及费用报销标准,今后将严格执行。
(三)民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追回虚报冒领的财政补贴资金37.14万元。
2.关于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对问题进行了再次清查核实,已追回资金8.26万元。
3.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收回讲课费1.45万元,扣减培训服务费40.32万元,今后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虚假或重复投保,套取保险理赔款的问题。中国平安财保公司阆中支公司已追回理赔款0.48万元,并将0.67万元保险费退还市财政局。
5.关于收储质量不合格稻谷,导致资金损失的问题。市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给予阆中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万元。
(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教体局今后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机场建设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待用地手续解决后及时办理施工许可。
2.关于未经审批、改变招标核准意见的问题。市教体局今后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未按时完成项目形象进度的问题。市民政局已于2024年3月完成了沙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
4.关于未及时兑现奖补资金的问题。市管委会已分两次将相关项目奖补资金126万元兑付完毕。
(五)农业农村项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合同签订不合规的问题。阆中市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作办”)已责成相关单位完善了合同,并加强后续项目管理。
2.关于资金分配不及时的问题。市协作办已督促市财政局今后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13个项目资金报账进度滞后的问题。市协作办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完善报账资料并及时进行了报账。
4.关于12个项目资金拨付滞后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滞拨的资金505.92万元拨付完毕。
5.关于未及时处置结余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及时下达文件对结余资金进行了安排。
6.关于项目绩效欠佳的问题。五马镇已将钟家梁村大棚对外出租,年租金1.02万元。市协作办已责成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加快项目推进,积极采取措施提升项目效益。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中医院已签订了补充协议,累计支付费用由4453.5万元调减至1637.85万元;公共服务公司与设计和监理单位进行了协商,对合同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签订了补充合同,增加了前期删减的工作内容;市住建局、文旅公司今后将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住建局已与施工方重新确认了工程量;市中医院、上弘路桥公司已调减多计的结算价款1254.06万元;市水务局已追回了多付的工程款44.39万元。
4.关于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市人民医院已挂网招标三方机构,对项目支出进行全面梳理。市中医院组织学习了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市教体局已聘请专家对奎星幼儿园(一期)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查验,正在调查梳理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责任;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阆发公司成立了工作专班,分解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市住建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指示,已按程序启动七里河口段排水沟渠整治项目的工程量锁定和终止合同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分进合击,形成整改合力。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持续督促后续问题整改,推动整改追责问责落实和制度机制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
一是持续督促问题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加强同被审计单位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整改具体情况,以及整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推动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双向发力推动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整改追责问责。一方面,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全面梳理,对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深入剖析形成案例并在全市通报;二方面,对已造成损失和形成负面影响,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挽回损失,以及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健全完善整改机制。市政府将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办法意见,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贯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明确追责问责处理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抓严抓实。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市审计局将加强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交流,促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屡审屡犯情况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为阆中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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