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7:34

关于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阆中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局依法对阆中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充及阆中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好各项政策落实,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强化预算收入征管,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市经济运行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市级预算管理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对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少安排预备费1104万元

(二)违规在年初预算批复前提前安排非刚性支出5658.11万元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一是代管金及共管专户利息收入55.0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非税专户非税收入3014.26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四)违规将资金实拨到预算单位实有账户2656万元

(五)代管资金未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2个乡镇财政决算情况、1个单位财政收支情况、2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在对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3个乡镇(街道)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专项审计中,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出预算管理不规范

9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工作经费、救助资金等174.11万元;4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686.27万元用于基本支出;3个单位滞留产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160.34万元;1个单位超拨专项资金8.80万元。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一是5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入907.66万元未缴存财政专户;11个单位超标准或重复、违规报销费用213.07万元;1个单位违规向协会借款122元;7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审批程序,采购社会服务、办公用品等共计771.52万元。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6个单位大额现金支出171.29万元;二是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转账结算制度,违规将费用支付给单位职工或经办人110.06万元;三是7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10011.51万元;四是11个单位报销支出原始凭证不合规454.54万元;五是1个单位白条抵库70.31万元;六是2个单位出借资金33.34万元未及时催收,1个单位无依据冲销应收款项92.46万元;七是1个单位专项资金未进行增值管理,资金收益每年损失约169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4个单位资产未登记入账19.77万元;二是1个单位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历年欠收房租共计353.28万元;三是1个单位购买的检测仪器设备130余套价值1000多万元,闲置长达7年未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四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管理公租房,家底不清,管理混乱,存在台账信息失真底数不清、违规转租使用公租房等问题。

三、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一)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1.3个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一是1个乡镇新建5座蓄水池选址不合理,导致设施闲置,造成10万元财政资金浪费;二是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维修的11号山坪塘因位置高、集雨面积小无法有效灌溉,田水分离;三是1个乡镇建成的300亩高标准农田未纳入灌区,无配套水源工程。

2.3个项目建设内容不衔接,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未打通。一是1个乡镇一处灌渠少建10米形成断头渠,排水不畅;二是1个乡镇项目渠网不贯通,下游排水直排农田;三是1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图斑427号附近渠道未贯通,影响灌溉。

3.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建设质量不高。一是1个乡镇示范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2亩田地,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未进行表土剥离,严重影响粮食播种生产;二是地力培肥以发代施,虚假施肥。

4.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挪作他用。一是1个单位375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使用;二是1个单位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付本单位管理费、打印费等9.61万元。

5.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一是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存在沟渠断裂、杂草丛生等情况;二是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存在撂荒现象;三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乡镇未成立用水管护组织,未明确管护主体,部分水渠因缺乏管护长满水草,排水不畅形成积水。

(二)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审计情况

1.优抚对象专项慰问费发放不规范。一是向优抚对象重复发放慰问费0.43万元;二是扩大慰问范围发放慰问费12.97万元。

2.超范围、超标准或重复发放优抚资金。一是扩大范围向非抚恤定补对象发放优抚医疗补助资金82.04万元;二是向判刑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1.53万元;三是向死亡人员发放优抚定补资金30.39万元;四是向同一对象重复发放优抚定补资金7.32万元;五是超标准发放或同一年度内向同一人多次发放关爱基金3.44万元。

3.应付未付或少发放优抚资金一是未严格执行优抚医疗补助政策规定标准,少发补助款0.78万元;二是应付未付优抚对象定期补助款26.93万元;三是少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等资金11.64万元。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在对2家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对重大融资、对外投资、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担保业务未经市政府审批1公司为本市其他市属国企提供担保业务,未经市政府审批。

)购买服务未经国资中心备案或核准审批。2021年至2022年,1公司购买审计服务46万元,未经国资中心备案或核准审批。

)主营业务收入欠费追缴效果差。1公司累计欠收停车费4066万元,欠收率达52.9%;累计欠收弃土处置费784.14万元,欠收率达43.99%

)向职工借款利率较高,增大企业成本。1公司2022年向职工借款63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2%2023年向职工借款319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12%。约定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3倍。

(五)2个公司未及时申报缴纳税费,产生滞纳金损失937.93万元。

2个公司执行工资总额政策不到位,超发工资74.41万元。

2个公司超发高管薪酬59.67万元,超标准缴存高管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16.02万元。

2个公司未经国资中心审批,列支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捐赠支出36.8万元。

五、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2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河(湖)长制”不到位。相关村级主体未按河湖管护联防协议开展巡查,乡镇(街道)也未监督检查管护情况,部分河段两岸散落生活垃圾、堆积建筑垃圾长期未清理,河道内杂草丛生,漂浮垃圾未及时打捞,形成部分水域污染。

(二)撂荒土地治理不到位。一是1个街道有长达3年的11亩撂荒土地未上报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未纳入台账管理二是1个乡镇部分村(居)出现撂荒反弹撂荒百余亩。

(三)土地流转监管不力。乡镇、街道对土地流转及经营情况监管不力,部分业主拖欠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共215.23万元。

(四)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违规焚烧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个别养殖场粪污处理不当等问题,造成一定程度环境污染。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完成重大投资审计项目25个,其中:结(决)算审计项目2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6个,竣工结算专项核查项目17个,核减工程造价1.69亿元,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9条,提出审计建议31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

一是部分项目设计概算超估算;二是部分项目未批先建三是部分项目未经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二)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个别项目违规肢解,规避政府采购二是个别项目涉嫌虚假招标三是个别项目投标最高限价超概算四是部分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不规范。

(三)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项目变更未按程序报批二是部分项目工程变更报批不及时,未批先变三是个别项目变更工程批小建大。

(四)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

一是部分项目管理粗糙,业主履职不力二是部分项目超进度拨付工程款三是个别项目关键环节资料严重缺失四是部分项目内控制度不完善。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财经制度规定,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预算支出监管,进一步细化量化预算支出,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提升支出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效盘活闲置、空置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密防范风险隐患

持续加强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加大对财经领域虚报冒领财政资金、损害侵占群众利益、违规决策导致重大损失、单位财务收支违规违纪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坚决维护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切实防范资金损失风险

持续规范政府投资,充分发挥投资绩效

强化政府投资领域监督,督促业主单位参建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项目在投资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工程变更、竣工结算等各环节依法依规推进,加大项目投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追责问责力度,促进项目规范管理严防资金损失,提升投资绩效。

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压实整改责任

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部门主责、审计督促的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底、整改抓到位。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资金安排、薪酬考核、干部管理的重要参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内容和巡视巡察事项范围,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及督促整改不力的,由审计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明确了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监督指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为加快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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