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结果公示 (第六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阆中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的食品为水果、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共抽取285批次,合格275批次,不合格10批次。
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1. 阆中市雅之味西饼屋生产的蛋糕,按照标准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标准要求。
2. 阆中市老地方碧玲超市销售的干山药片按照标准检验,铅(以Cd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3. 阆中市朱镇玲丽商贸经营部销售的山奈按照标准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4. 阆中市远航干杂店销售的山奈按照标准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5. 阆中市成成卤肉面馆销售的红糖馒头和花卷按照标准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6.阆中市敬萱干杂店销售的泡红椒按照标准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7.阆中市水观诚信副食店销售的口口香酥饼按照标准检验,酸价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8.千鹤农贸市场袁斌销售的大山药按照标准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9.千鹤农贸市场胥兵销售的甜椒按照标准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并责令违法经营者召回不合格食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本次公示只对所抽检批次负责。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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