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着力“三个坚持” 提升资金效益

发布时间:2023-04-03 09:35

一、坚持“建、管、用”有机结合,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化。严格“村级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程序,精心建库,确保无一个负面清单项目。坚持“一次建库、动态调整、常态清洗”的原则,科学管库,每半年一次调整,对符合入库条件,但初次未入库的项目,按程序补充入库,对无资金来源、无需实施的项目及时清理出库。聚焦“巩固、拓展、衔接”任务,高效用库,2023年第一批281个乡村振兴项目全部来源于项目库

二、坚持“前、中、后”绩效管理,实现项目建设效益化。在项目申报时,规范绩效目标申报,突出指向明确、实化量化、合理可行,绩效录入完整、规范、真实。在项目建设中,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确保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一致。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开展自评,组织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对项目单位开展绩效再评价。2022年521个乡村振兴项目全部完工,实现预期效益。

三、坚持“县、乡、村”三级公示,保障项目信息阳光化。严格资金项目“三盯三公开”,实现资金项目公开全面、基层延伸、阳光操作,做到应示尽示。县级、乡级、村级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公告公示时间均在30天以上,县级公告公示信息长期公开状态。把公告公示情况纳入项目日常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范围。今年以来,开展调研、自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即知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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