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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008798715Q/2022-000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2-23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阆中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3-24 | 来源: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阆中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十八届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阆中市中医药强市建设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4号)和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20〕17号)精神,全面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现结合阆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强省和阆中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强市的决策部署,抢抓奋力谱写高质量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新篇章重大机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医药强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夯实,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取得明显成效,“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

1. 支持公立中医医院扶优补短,积极推动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推动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2. 切实加强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确保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设置率达100%。

3. 全方位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填平补齐、提档升级建设。实现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4. 鼓励倡导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诊所、将传统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支持传统中医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医诊所连锁品牌。到2025年,力争传统中医诊所达到20家,形成“中医诊所在身边”和“10 分钟可及圈”的纯中医服务格局。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高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

1. 完善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防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支持市中医医院独立设置中医药传染病病区,充分发挥重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力争建成南充市级区域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分队。

2. 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做优做强肛肠、针灸、推拿等中医重点专科,重点支持2个省级、4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药制剂能力建设,推动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医院。

3. 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拓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功效,提高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婴幼儿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均达到70%。

4. 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市中医医院优质康复服务资源,建设中医药康复中心,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普遍能够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

5. 推动中医药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药康养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服务,力争打造1个中医药康养服务中心。

6. 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以中医特色信息系统为重点的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鼓励建设互联网中医医院,推进“一码就医”,打造具有中医特色的“互联网+”示范中医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商经局、市教科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发展发力中医药产业行动

1. 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将全市中药材种植乡镇布局为“三区一基地”:即特色高效生产区、观光中药材种植区、野生资源保护区和药食同源生产基地。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12万亩,综合产值达13亿元。创建现代中药材产业园区1个,建成2000亩以上的标准化生产基地5个,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个,生产经营专业化程度达80%以上。重点规模发展川明参、生姜、黄精、半夏、丹参、白芍、枳壳等优质道地大宗品种7个,培育商标3个。

2. 不断加强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基地建设,力争加工转化率达到 70%以上,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品牌。

3. 统筹利用我市中医药、生态旅游等优势资源,积极开发药膳、药酒、功能食品等中医药衍生品,力争创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基地(项目)2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经局、市发改局、市教科体局、市民政局、市自规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夯实夯牢中医药人才队伍行动

1. 聚焦中医药发展重点领域,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全面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2. 加强中医药师承培训,开展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学术经验继承人。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强化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乡村医生培训。支持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中医药类相关专业和课程。

3. 建立中医药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搭建人才发展平台,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名中医梯队建设,培育国、省名中医,按相关规定开展市名中医、市基层名中医推选。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教科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五)促进促使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行动

1. 加强古典医籍文献、医家医案、传统制药技术经验等系统梳理,挖掘、整理、研究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及特色诊疗技术并继承应用。推进中医药古籍、经典名录、名老中医和教学名师教学资料数字化。

2. 办好“中医健康大讲堂”,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活动,将中医药文化纳入全域研学内容,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宣传部、市教科体局、市商经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完善完备中医药发展保障机制行动

1. 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或设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

2. 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支持中医药发展。

3. 建立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调价评估。落实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将定点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以及提供的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加大对中医药的倾斜和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上述“六大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研究协调重大事项。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统筹推动各项行动落地见效,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协调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发改、财政、教科、人社、编办、农业农村、民政、商经、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全力支持、推动“六大行动”有序实施。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对接国省市资金投向,争取中央、省级、南充市级资金支持,保障中医药发展建设资金需要。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才保障、物资保障、政策保障措施,为中医药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强化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将本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实施情况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细化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做好跟踪监测,抓好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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