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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008799355D/2016-000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飞凤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11-28

飞凤镇瓦店村精准扶贫年度计划

时间:2016-11-28 | 来源:飞凤镇

根据中央、省、南充市、阆中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为尽快实现飞凤镇瓦店村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特制订本年度计划。

一、建设内容

(一)产业发展

1、畜禽养殖:獭兔养殖户50户,户均规模两组(每组5只)以上。

2、银杏种植:包括所有贫困户(66户),均种植银杏。

(二)基础设施建设

1、村道建设:新建3.5米宽水泥路1.7公里。

2、水利建设:村里的渠道整治与维修。

(三)社会保障与名民生改善

异地搬迁:异地搬迁3户8人。

养老中心:建成一处规范的养老中心。

(四)环境治理

村级环境治理:2016年内继续开展村级环境治理。

二、工作责任和建设进度

(一)产业发展

1、银杏种植。责任人:邓仕强。11月底前完成。

2、畜禽养殖。责任人:邓仕强。10月底前完成。

(二)基础设施建设

1、村道建设。责任人:王  旭。3月底完成。

2、水利建设。责任人:杜天国。12月底前完成。

(三)社会保障与名民生改善

危房改造。责任人:杜天国。10月底前完成。

养老中心。责任人:杜天国。2月完成。

(四)公共服务

环境治理。责任人:邓仕强。12月底前完成。

三、资金概算与筹集

(一)建设方式:产业发展项目原则上采用精准扶贫项目资金补助到户的方式进行,基础建设和民生改善有关项目采用补助或民办公助(竞争性谈判与“一事一议”群众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如需占地或产生青苗赔偿的,由镇党委、政府派干部到村协调解决。

(二)资金概算:瓦店村精准扶贫项目资金共计160万元。

1、产业发展:17.4万元。其中:银杏发展10万元,畜禽养殖7.4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89万元。其中:村道建设60万元,水利建设29万元。

3、社会保障与民生改善:52.4万元。异地搬迁45万元,养老中心7.4万元。

4、环境治理:1.2万元。用于村里环境治理。

上述资金均以行业帮扶资金为主。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瓦店村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王旭同志任组长,南充下派第一书记何刚、副镇长杜天国同志任副组长,财政所所长王晓琴、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宋传珍、安办主任赵兵、场管办主任杜劲松、村三委干部为成员。同时,成立驻村帮扶工作组,由阆中市扶贫和移民局工作人员组成。

2、资金保障。各项目相关责任人要积极向上争取各类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加强与项目涉及部门的对接协调,统筹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村“三委”是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负责协调处理好群众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3、建设保障。各项目相关责任人要经常性驻村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坚持从设计、材料、施工等源头抓起,严把项目建设的质量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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