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结果公示 (第五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阆中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的食品为水果、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共抽取117批次,合格112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1. 阆中市正兵泡菜店销售的泡美人椒(酱腌菜)按照标准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2. 阆中商城综合交易市场贾成素销售的圆茄子按照标准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3. 阆中市华森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按照标准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4. 阆中市海极鲜水产品七里店销售的牛蛙按照标准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5. 阆中市正兵泡菜店销售的泡红小米辣(酱腌菜)按照标准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并责令违法经营者召回不合格食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本次公示只对所抽检批次负责。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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