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结果公示 (第七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阆中市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的食品为水果、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共抽取127批次,合格124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1. 阆中市优鲜生活超市销售的螺丝椒,按照标准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2. 阆中市黄黄蔬菜铺销售的红圆椒(甜椒)按照标准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3. 阆中市会生活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干淮山片按照标准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并责令违法经营者召回不合格食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本次公示只对所抽检批次负责。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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