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科技、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三、拟订全市教育科技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科技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四、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教育科技体育拨款、教育科技体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市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教育科技体育贷款和教育科技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科技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

五、规划、指导、推进全市的教育科技体育改革、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技体育领域新成果、新经验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中小学承担的国家教育科学和体育研究项目的实施,指导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的发展建设。

六、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七、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群众体育等工作。

十、负责实施教师培养培训、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实施。

十一、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市委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信访稳定工作。

十三、指导做好普通高校、高中(中职)和成人高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七、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十九、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二、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三、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二十四、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五、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二十六、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八、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教育科技体育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二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姓名  邓兴健

职务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  主持市委教育工委、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全面工作。


姓名  蒲清勇

职务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委书记

分工  协助工委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干部使用与管理、人事调配、人才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职称、职级、工资福利、语言文字、综合改革、机关事务、民主党派、教育工会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党建工作股、政工人事股、教育工会、机关党委、教师培训中心。联系第一教育督导责任区、阆中中学(含七一学校)。


姓名  王小平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行政审批、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校外培训、体育教育、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场馆管理、体育业余训练、体育协会学校卫生、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学生资助、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等工作分管民职幼教股、体育卫生股、体育运动中心、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第五教育督导责任区、阆中师范、江南职中。


姓名  何国宾

职务  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工 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对教科体系统学校和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长负责内部审计、法治政府建设、政策法规、法治教育工作。联系监察审计股(政策法规股)、第二教育督导责任区、东风中学


姓名  常治鹏

职务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德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教学研究、考试招生、共青团、少先队、关心下一代、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基金、奖教助学、发展规划、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学校后勤、教育保险、乡村振兴、环境保护、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分管基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教育科技体育核算中心、教育教学研究室、教育学会(教育基金)。联系第六教育督导责任区、河溪中学。


姓名  唐林

职务  局党委委员、总督学

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教育督导、督查督办、目标考核、风险防控、信访安全、防邪禁毒、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安全股、教育督导室、教育考试中心。联系第七教育督导责任区。


姓名  刘 

职务  局党委委员

分工 协助局长分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科技教育、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监管、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化、技术物资装备、电化教育、研学实践、统一战线等工作。分管科技股、宣传信息股、电化教育馆。联系第三、四教育督导责任区。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局务会、党委(扩大)会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经费、人员及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文件(信息)的传递、回收与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品采购、机关食堂、会议室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股。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负责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学习的组织;负责有关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

三、基础教育股。负责贯彻执行基础教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规划;负责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义务教育的实施与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保障工作;负责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学研究;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负责德育、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与关爱保护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招生组织与实施;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用书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家校共育及家长学校创建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学新成果、新经验的推广应用;负责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指导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的发展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校考试管理,指导做好普通高校考试工作。

四、科技股。负责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学研合、科技基础平台(基地)建设和资源共享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负责科技经费筹措、使用管理;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及数据开发研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招商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五、体育卫生股。负责贯彻执行体育、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全民健身,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承办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的运动会;负责反兴奋剂工作;负责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开发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负责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开展学生体育竞技活动,发现、培养、选拔体育后备人才;负责体育社团审核管理;负责体育场馆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健身工程和健身路径的实施;负责学校体育工作,切实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评估学校体育工作;负责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优秀运动队的布局和检查评比;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市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体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进体育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负责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学校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

六、民职幼教股。负责贯彻执行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布局规划;负责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招生组织与实施,指导职业学校就业工作;负责幼儿园保教管理和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负责民办教育单位的审核、报批、年检、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负责综合管理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做好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负责组织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评估科学研究;负责对市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市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实施;负责对督学的任用、培训和管理;负责教育特约督导员相关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

八、监察审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开展教育科技和体育工作重大问题调查和政策研究;负责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及举报查处工作;负责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教科体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法制教育、普法和执法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中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九、宣传信息股。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本局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负责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自媒体的建立、维护、使用及管理;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公开工作;负责舆情监控工作;负责报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教育装备、电化教育和采购工作

十、信访安全股。负责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做好学生保险工作,组织指导安全事故的抢险工作;负责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督查隐患排查、安全台账建立和整治工作;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应急管理、防邪禁毒、人防民防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教科体系统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示范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十一、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编制经费预决算,拟订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筹措、使用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执行;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财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与分析;负责学校校舍、基建、地质灾害等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机关经费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类资助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校园绿化、净化、美化、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防汛减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十二、政工人事股。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充市委及阆中市委关于干部、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和领导班子、体育专业技术人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市委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聘任、培训、考核、交流;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教师人事管理,按程序履行教职工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援助支持、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职责;负责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十四、教育工会。负责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负责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负责建好职工贫困档案,落实精准帮扶,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做好离退休职工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职工文化、艺术、体育活动;负责加强女工委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负责加强本系统工会会员平台管理,做好会员组织关系转接;负责本系统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选好用好工会干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群众化和民主化。

十五、阆中市电化教育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现代教育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采购与管理,做好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的实验室、功能教室、场(馆)、数字校园标准化建设,做好教学仪器、器材、图书、电教教材的征订,做好教学仪器与设备的维护等工作;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课题研究与技术指导,组织各类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促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全市教育城域网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为全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与综合服务;负责全市实验教学及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与评估,健全考核办法,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加强全市教育技术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与素养;做好教科体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与审核工作;落实本级科技主管部门和上级运管中心任务安排;建设本级运管中心,组建信息员、分诊员与专家队伍,建设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数据库,完成咨询任务;管理、实施科技扶贫项目;申领、兑现服务补助,对服务补助的有效性、类别进行全覆盖判定;组织平台推介培训;上报技术供给、产业信息、供销对简报等信息;负责对整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统筹安排,研究制定活动管理规章制度;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加强教师研学能力培训,建立完善研学实践教育评价体系;协助、配合申报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级研学基地,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做好教科体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阆中市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指导工作;认真履行教育部规定的教研室基本职责;根据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重视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成果、经验和前沿信息,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本市教学经验、管理经验,组织教学观摩、研讨和教改实验,探索管理规律和教学规律,提高教学管理水准和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改革。贯彻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深入学校,加强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教师执行教学常规的自觉性,提高教学常规各环节的质量;开展教学调查研究活动,分析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新课程标准,钻研、掌握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努力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学生的教学参与意识,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恰当应用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组织开展有利于教师业务素质提高的教学基本功竞赛、评优课、优秀论文评比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科教师培训,实施名师工程,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组织对各学科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组织和指导学区、学校开展学科教研活动,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学科课外活动与选修课教学活动;做好教育科研规划和管理工作。

十七、阆中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院校、军事(武警、公安)院校、对口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等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负责五年制高职专科考生信息管理工作。

十八、阆中市体育运动中心。负责市属公共体育场馆的使用、管理和运营,贯彻执行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要求,引导和带动群众参加体育锻炼,推动全市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办好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业余体育培训,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组队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比赛,为上级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参与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相关管理和指导。

十九、阆中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服务全市市民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发展;开展新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师全员培训、干部培训、学校校本研修;承担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以及学历培训等任务。

二十、阆中市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资助工作;负责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配送、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完成国家政策要求的其他资助工作。

二十一、阆中市教育科技体育核算中心。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收支票据审核监督工作;负责管理、指导、监督、评估各核算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