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810087984673/2022-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4-11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2-04-18 | 来源:

思依镇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2〕143号)和《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南发改赈〔2022〕74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以工代赈“十项制度”、“十项规范”要求以及项目申报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该项目遴选有关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开工,并认真抓好劳务组织、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吸纳特殊群体务工、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以工代赈政策宣传等工作,全面做好项目过程绩效监管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充分发挥以工代赈 “赈济”作用,保障群众利益。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阆中市思依镇2022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项目。

二、项目编码

2111-511381-04-01-735694。

三、项目建设地点

阆中市思依镇青河村。

四、项目责任单位

阆中市思依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  嵩。

五、项目业主单位

阆中市思依镇青河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何君勇。

六、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产业道路0.455公里,生产便道2.345公里;整治排洪沟1.237公里;土地整理158亩;安置点灾后挡墙及排污管整治。

七、建设方式

村民自建。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3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98万元,配套资金34万元)。

九、项目建设年限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底前。

十、劳务报酬

该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5%,最大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占比。总计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60.661万元。

十一、其他

(一)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国家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和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手续,迅速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资金下达后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得挤占挪用或整合至其他领域使用。

(二)项目验收审计后,有结余资金的,则由县发改部门按程序报南充市发改委审批同意后,用于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或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务必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要求,优先聘请当地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易地搬迁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和受疫情、灾情等方面影响不能外出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众参与务工,以充分体现以工代赈“赈济”作用。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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