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81008798985B/2018-001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2-05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8-02-05 |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9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2018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阆中市阆苑小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阆中市阆苑小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阆中市阆苑小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为为汽车维修作业,建设地点为阆中市张飞大道北村路13号,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主体工程有维修保养车间等;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供水、供电等设施;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废气处理设施及绿化等;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建设单位:阆中市阆苑小汽车修理厂

建设地点:阆中市张飞大道北村路13号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12.5%。

验收调查单位:阆中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烤漆房废气净化装置。

2、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池、沉砂池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全部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设有明确标识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机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措施,厂区落实了绿化面积,有效降低了机械噪声的环境影响。

4、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危险性废机油、废刹车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集中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绵阳市天捷能源有限公司)处理。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电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1、2017年12月28-29日,监测期间,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2017年12月28-29日,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2017年12月28-29日,监测期间,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

四、文档及环保机构情况

该公司制订有《环保规章制度》、《环保设施巡查制度》等,设置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正常,提供的环评报告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基本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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