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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81MB0U9266XE/2022-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木兰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29

木兰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刻汲取燃气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通知

时间:2022-12-01 | 来源:木兰镇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燃气企业:

2022年11月19日20时许,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钱库村5名工人进行燃气管道检修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生产安全形势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城镇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瓦斯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都具有易燃易爆的高度危险特性。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一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其危害性和破坏力不可估量,将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管理环节,完善制度建设,把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坚决杜绝城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各城镇燃气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等要求,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要有效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运行,切实加强城镇燃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监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要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要按照《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近日内组织力量,对燃气管道设施和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液化气罐等进行拉网式排查。

(一)做深做细隐患排查。重点要对门站、储配站和调压站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要加强老旧小区楼宇内燃气管道安全检查;要加强地下管网,特别是老旧管网、施工工地附近管线和人口密集区管线的巡检;要对学校、民宿渔家乐(农家乐)、饭店、食堂、机关等燃气用户用气情况,特别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查处燃气用户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盗窃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一查到底。

(二)落实落地隐患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落实安全整改资金并明确专人负责限期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用气意识。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及城镇燃气企业要结合实际,针对冬季用气特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通过进村入户、坝坝会、群众办事、逢场天赶集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用户真正受到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安全用气意识。要指导用户安全正确用气,对室内燃气设施及器具经常进行自检。倡导用户使用燃气自动报警、切断防护装置,强化燃气安全防范措施。

木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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