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时间:2022-12-27 11:02 | 来源: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保证粮食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粮油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定,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油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起草工作情况

2022年6月初,市发改局着手撰写《阆中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6月上旬,制定了《办法》起草工作方案,由发改局粮食股牵头,并组建专班力量专门负责《办法》起草工作;6月中旬,经多次酝酿和论证,形成了《办法》初稿。

在《办法》撰写过程中,起草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粮食安全问题先后深入财政、农业农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阆中市支行等部门及部分乡镇进行了深入调研;在6月中旬顺利完成《办法》初稿撰写工作。经过发改局内部先行征求意见;向市级相关单位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征集意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充分融合领导意图的基础上,对《办法》相关结构、内容进行再次补充、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2年9月,司法局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审核,然后,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行文。

2022年9月15日,十八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核并原则同意发改局提交的《办法(送审稿)》,并明确根据本次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行文。

三、制定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18〕329号)、《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21〕348号)、《南充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南发改调控〔2021〕14号)。

四、主要内容

《办法》总共分为十二章五十三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制定依据、管理对象、管理方式、管理目标等;第二章职能职责,市级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储企业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计划下达、费用补贴、信贷支持、监督管理、存储安全等工作;第三章规模布局,市级储备粮规模、品种结构和总体布局,需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四章储存计划,市级储备采取计划安排和竞争性安排两种方式,以计划安排为主;第五章储存管理,明确承储企业应具备条件、需履行义务、禁止性行为等内容;第六章应急成品粮油管理,应急成品粮油实行计划管理、动态轮换、常储常新,可委托代储但必须履行报备程序;第七章购入与轮换,明确轮换周期、轮换标准、轮换方式、轮换程序等内容;第八章储备动用,市级储备粮动用需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九章资金管理,由市级财政部门对市级储备粮给予费用和利息补贴安排,相关标准参照省级储备粮补贴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支持;第十章监督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法对辖区内承储企业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章责任追究,明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十二章附则,对办法起施时间、解释权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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