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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181008798782N/2024-000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阆中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6-12

阆中市民政局关于2023 年度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6-12 | 来源:阆中市民政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2号)、《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南财专〔2023〕633号),下达我市中央福彩公益金94万元,其中用于儿童福利24万元,(包括孤儿助学15万元、孤儿医疗“明天计划”9万元);用于精神障碍康复站点建设20万元;用于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50万元。根据《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3号)、《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57号)、《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南财专〔2023〕633号)下达我市省级福彩公益金共295.7万元,用于我市高龄津贴发放、社区养老综合体和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建设、孤儿助学、社区提能建设等。共计下达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389.7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老年人福利类下达省福利彩票公益金214万元,用于高龄津贴发放和社区养老综合体和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建设,预算执行进度100%。

2.残疾人福利类下达中、省福利彩票公益金60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20万元用于阆中市江南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建设,省福利彩票公益金40万元,用于阆中市沙溪街道和文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建设,预算执行进度100%。

3.儿童福利类下达中、省福利彩票公益金25.7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24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已支付2.8万元,省福利彩票公益金1.7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预算执行进度100%。

4.社会公益类下达中、省福利彩票公益金100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50万元用于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省福利彩票公益金40万元用于阆中市江南社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预算执行进度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收到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文件后1个月内提出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审议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分配方案,经审批后下达资金指标;我市民政部门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乡镇及相关单位彩票公益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对执行进度缓慢的点对点督促,进一步提升执行率,确保按期完成绩效目标。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福利彩票“养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围绕养老、残疾人、儿童和社会公益四个方面实施项目。完成对全市高龄津贴发放和社区养老综合体和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建设,改善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使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市老年人对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达95%以上,改善了基础服务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支持1处火化炉环保改造,加强社区提能等建设;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孤儿助学工程”资助18名孤儿,为其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涉及4项)。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共资助孤儿18名,及时有效保证了孤儿顺利入学,并保证其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开支;完成对社区养老综合体的打造和智慧养老监管平台的建设,改善了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改善了基础服务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高服务能力。

(2)质量指标(涉及2项)。中央、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100%。

(3)成本指标(涉及1项)。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不超过定额标准。

(4)时效指标(涉及3项)。在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后30日内及时分配下达。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涉及1项)。通过对“孤儿助学工程”受助对象进行走访和电话回访,满意度超过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拟应用情况

一是通过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一年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公开情况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以固定标牌、宣传手册等显著方式标明资助标识;二是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并于6月底前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阆中市民政局转移支付区域(中央、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阆中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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